五常市金水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审查通过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有效防范企业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强化事件管理责任,明确事件处理中各级人员的职责,最大限度的控制事件的扩大和蔓延,减少员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的损失,预防、控制、减轻本厂区的环境风险,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于2019年2月20日经专家组审查通过,自3月14日起实施。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