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勃利县污水处理厂
运营单位:勃利县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921MA1B1PDR63
法定代表人:李 野
生产地址:勃抢公路与308省道交叉处
企业负责人:李 野
联系方式:13846434611
处理规模:2万吨/日
排放方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碾子河下游、中水回用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1个、厂区出水口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
COD低于 50mg/l、氨氮低于5(8)mg/l、SS低于10mg/l、BOD低于10mg/l、总磷低于0.5mg/l、总氮低于15mg/l
2020年平均出水指标:
COD为24mg/l、氨氮为0.77mg/l、SS为7mg/l、BOD为1.67mg/l、总磷为0.16mg/l、总氮为11.84mg/l
2020年全年处理污水、回用水:
污水处理量:6667275吨、回用水量:643477吨
2020年主要污染物核定消减量:
COD消减1120.10吨、氨氮消减90.07吨、总磷消减12.20吨、总氮消减73.21吨
环评及许可情况:
黑环审(2009)341号、黑环验(2013)144号
污水处理厂简介:
勃利县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勃抢公路与308省道交叉处。本项目于2010年10月建设,2012年12月试生产调试,2013年10月14日通过省环保部门现场验收,同月省环保厅批复下发[黑环验(2013)144号]文件。
2014年9月16日勃利县政府为了加强和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与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运营合同,约定特许经营30年。2018年3月28日该项目注册更名为勃利县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处理规模为20000m³/d,占地面积约19904㎡,采用的主工艺为:预处理+ A/O多点多级+深度处理等三级处理工艺。工艺流程包括:预处理系统、A/O生化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污泥脱水系统、紫外消毒系统等工艺。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二期扩建工程处理规模为10000m³/d,占地面积约28759㎡,采用的主工艺为:预处理+ EBIS处理+磁混凝深度处理等三级处理工艺。工艺流程包括:预处理系统、EBIS 生化系统、磁混凝深度处理系统、污泥脱水系统、紫外消毒系统等工艺。二期扩建项目于2020年12月1日试运行调试。2020年12月27日所有出水指标达到国家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目前勃利县污水处理厂服务人口约10万人,服务面积约13平方公里,主要处理勃利县勃利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及县内部分企业产生的生活污水。达标处理后的大部分生活污水通过中水回用系统经二次处理后供给周边化工企业循环利用,剩余污水经紫外消毒系统过滤后排放至碾子河下游。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根据《勃利县城市排水及污水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关于勃利县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黑环建审[2009]341号)意见、及批复意见、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及污染物治理情况,制定了2019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执行。
一、公司概况、生产工艺、产排污情况
(一)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勃利县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 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921MA1B1PDR63
所属行业:污水处理
地址:勃抢公路与省308道交叉处
生产周期:24小时运行
企业负责人:李 野
联系电话:13846434611
是否委托监测机构: 是
委托监测机构名称:黑龙江晟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七台河全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二)生产工艺
主要工程组成:粗格栅及提升泵、细格栅、旋流沉砂系统、生化处理系统、污泥脱水系统、深度处理系统、紫外消毒系统。
工艺流程:
进水→粗格栅→提升泵→细格栅→旋流沉砂池→A/O生化池→污泥脱水间→深度处理间→紫外消毒→出水排放碾子河。
(三)产排污情况
企业废水经废水工艺处理后,排入碾子河后汇入倭肯河最终进入松花江。
排放口名称:勃利污水处理厂排水口
公司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水泵、鼓风机等高噪声设备,以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为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用了配套的隔声罩、加装消声器等隔声、降噪措施。
二、监测内容
(一)废水污染物排放监测
采用自承担+委托方式开展监测。
1、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
监测点位:污水处理厂进、排放口各设1个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流量、COD、NH3-N、总磷、总氮、pH。
监测频次:24小时连续监测,10分钟传输一次数据。
监测方法及仪器:见表1。
表1 监测方法及仪器
序 号 |
项 目 |
监测方法 |
监测仪器 |
1 |
COD |
重络酸钾法 |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2 |
氨氮 |
水杨酸法 |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3 |
总磷 |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
河北华厚天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4 |
总氮 |
紫外分光光度法 |
安徽省碧水电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手工监测
污水厂内配制有化验室及化验员,每日进行各项常规指标化验工作。
监测点位:污水进口、排放口各设置1个监测点。
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温度、PH值、生化需氧量、总磷、色度、悬浮物、总氮。
监测频次:主要污染源每日一次,其余每周一次。
监测方法及仪器:见表2
序 号 |
项 目 |
监测方法 |
监测仪器 |
1 |
COD |
在线仪表监测 重铬酸钾法 |
德国E+H公司CSM750-7A1A型在线监测仪 |
2 |
BOD |
稀释与接种法 |
恒温生化培养箱(20℃±1℃) |
3 |
氨氮 |
在线仪表监测 比色法 |
采用德国E+H公司CA71AM-C型在线监测仪。 |
4 |
PH值 |
玻璃电极法 |
玻璃电极 |
5 |
SS |
重量法 |
烘箱 |
6 |
TN |
手工监测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
紫外分光光度计、压力蒸汽消毒器、具塞比色管 |
7 |
TP |
手工监测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
分光光度计、压力蒸汽消毒器、具塞比色管 |
8 |
粪大肠菌群 |
多管发酵法 |
发酵管、1ml刻度吸管 |
9 |
色度 |
稀释倍数法 |
具塞比色管 |
10 |
动植物油 |
红外光度法 |
红外测油仪 |
11 |
石油类 |
红外光度法 |
红外测油仪 |
12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
紫外分光光度计 |
13 |
温度 |
温度计法 |
温度计 |
14 |
总汞 |
冷原子荧光法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15 |
总铬 |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16 |
六价铬 |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17 |
总砷 |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18 |
总镉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19 |
总铅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3、评价标准
废水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评价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类标准。见表3。
表3 评价标准
序号 |
监测指标 |
限值 |
1 |
化学需氧量(mg/L) |
50 |
2 |
生化需氧量(mg/L) |
10 |
3 |
悬浮物(mg/L) |
10 |
4 |
动植物油(mg/L) |
1 |
5 |
石油类(mg/L) |
1 |
7 |
总氮(mg/L) |
15 |
8 |
氨氮(mg/L) |
5(8) |
9 |
总磷(mg/L) |
0.5 |
10 |
色度(稀释倍数) |
30 |
11 |
pH |
6-9 |
12 |
粪大肠菌群数(个/L) |
104 |
13 |
总汞(mg/L) |
0.001 |
14 |
总镉(mg/L) |
0.01 |
15 |
总铬(mg/L) |
0.1 |
16 |
六价铬(mg/L) |
0.05 |
17 |
总砷(mg/L) |
0.1 |
18 |
总铅(mg/L) |
0.1 |
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一)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质量保证措施: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方法比对实验及质控样试验、现场校验(包括重复性试验、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试验)。
(二)废水手工监测质量保证措施: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进行。
(三)噪声监测质量保证措施:噪声监测按照《工业企业厂界噪
声测量方法》(GB12349-2008)中规定的要求进行。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
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
(四)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采样人员遵守采样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同时,监测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标准或环保部颁布的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持证上岗。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五)严格执行监测方案。认真如实填写各项自行监测记录及校验记录并妥善保存记录台帐,包括采样记录、样品保存、分析测试记录、监测报告等。
四、 自行监测结果公布
(一)对外公布方式:生态环境大数据环境统计业务网站、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网站。
(二)公布内容: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三)公布时限:
1、自动监测结果
自动监测数据实时公布监测结果(废水自动监测设备为每2小时均值)。
2、手工监测结果
手工监测结果应于每次监测完的次日公布。
3、年度报告:次年1月下旬公布上一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勃利县污水处理厂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