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河县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
通河镇城镇排水及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位于通河镇火炬村东侧,该项目是国家“十一五”治污规划的增补项目之一,也是省政府、市政府重点督办的项目。该工程项目采用BT形式由黑龙江省路政市政有限公司承建,于2009年9月开工建设,2011年9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2年11月29日经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批准投入试运行,2015年3月10日通过省环保厅“环保三同时”验收。项目总投资6403.8万元,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1万吨。
总占地面积18059平方米,厂区建设面积2809.94平方米,主要包括:预处理间、二紫外线消毒间、污泥脱水间、变配电及鼓风机房、综合楼、车库及机修间、锅炉房、门卫室。另建设有CASS反应池四座,排水管网26公里,排水泵站三座。
本工程采用处理工艺:CASS工艺(循环式活性污泥法),其主要工艺流程:城市污水--→污水提升泵站--→细格栅间--→旋流沉砂池--→CASS反应池--→紫外线消毒池--→松花江。《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水质要求。
污水处理厂运行期间排水管网覆盖整个建成区,县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排放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运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可使通河县污水排放标准达到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极大的改善通河县的投资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是通河县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点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标准通河县的环境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通河县污水处理厂组织机构代码证:30089390-4
通河县污水处理厂法定代表人:王洪军
通河负责人:刘殿辉 联系电话:19969684683
二、通河县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措施:
通河县污水处理厂,针对我污水厂地理、气候、工艺等特征,制定厂区环境保护措施,即:污水厂应急预案,现有应急预案如下:
1、防汛应急预案;
2、化验室危险品泄露应急预案;
3、火灾应急预案;
4、水质处理异常应急预案;
5、停电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6、有毒气体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三、运行情况
2012年6月,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成立通河县污水处理厂,自2012年6月至2013年12月由通河县政府直接运营,主管单位为通河县建设局。从2014年1月1日起,经县政府同意,委托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管理运营权,实行社会化运营。目前实际污水处理量为0.79万吨/d左右。产生剩余污泥运往通河县龙能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处置,污水全部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及环保验收
1、环境影响报告批复
2、环保验收批复
五、企业信息公开情况
通河县污水处理厂作为废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按照哈尔滨北方环保公司制订的自行监测方案继续全面开展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已在黑龙江省重点监控企业环境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公开)采取自动、手动委托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完成了监测任务。并通过省、市重点监控企业环境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完成政府规定动作的同时,动态掌握了公司废水污染物的排放情况。于此同时,进行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调度管理,对所上报数据进行台账管理,每月通过管理系统填报并上传数据包至环保局监测站,强化了公司废水污染源监控管理。
六、排污信息:
排放总量
指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运行天数 |
91 |
天 |
污水设计处理能力 |
10000 |
吨/天 |
污水实际处理量 |
70.3881 |
万吨 |
主要污染物浓度及消减量
污水厂主要污染物消减情况 |
去除量 |
单位 |
进口浓度 (mg/l) |
出口浓度 (mg/l) |
化学需氧量 |
194.74 |
吨 |
308.81 |
32.14 |
氨氮 |
17.44 |
吨 |
26.22 |
1.44 |
总磷 |
2294.65 |
千克 |
3.54 |
0.28 |
总氮 |
22.49 |
吨 |
43.93 |
11.98 |
通河县污水处理厂
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