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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住建系统政务服务和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启用数字证书认证服务的通知


 黑建函〔2017〕369号
各市(地)住建系统相关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绥芬河市、抚远市住建局,省内住建领域从业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全省住建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电子政务网络信任体系,解决身份确认、法律责任等问题,保障数据安全可信,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加强规范行业监管,经商请有关部门,我厅将在政务服务和行业监管各系统启动数字证书认证服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开通
2017128日起,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数字证书注册服务信息系统http://111.40.23.65:9002/CASYS正式开通,在我省住建领域从业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住建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可全程在线办理、查询数字证书相关业务。
二、分步实施
为稳步推进数字证书认证服务工作,推行无纸化办理,实行电子化、不见面审批,实现全省住建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跨越式发展,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分步实施数字证书认证服务。
(一)在外省备案系统和招投标系统中试点应用
128日起,来我省参与招投标、从事工程建设的外
省企业和相关人员须在办理数字证书后,持数字证书介质在外省企业备案系统和招投标系统中办理有关业务。自201811日起,上述系统对外省和人员将不再支持除数字证书外的其他登陆方式。
(二)在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中试点应用
为降低成本、缩短周期、方便查验、提高监管效能,将以监理岗位人员培训为试点,为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发放带CA电子签章、二维码的电子证书。企业、持证人员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可登陆系统或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进行查询和核验。
(三)在政务服务和行业监管信息系统中推广应用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我厅正在整合、升级改造政务服务和行业监管信息系统。系统上线后,数字证书将在行政审批、从业人员管理、行业监管等信息系统中广泛应用。在我省住建领域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将持数字证书介质登陆上述系统,在线自主维护信息,重构行业基础数据库,网上办理行政许可、招投标、备案验收、培训考核等业务;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将持数字证书介质登陆相关系统,为从业单位和从业个人提供政务服务,发放从业单位和个人电子证照,按照国家和省电子证照库数据标准,建立全省统一的住建电子证照库和电子档案库,让信息多跑路,让服务对象少跑路;实施行业监管,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将有关数据与相关部门共享,接受公众监督,方便查询、核验和相关业务协同办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共同推进
各级住建系统行政主管部门、从业单位和人员要提高认识,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数字证书在政务服务和行业监管系统中的应用。
(二)做好服务,保障安全
省建设信息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数字证书认证服务工作,要制定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流程,做好数字证书数据库的维护和备份工作,确保数据安全和完整。
工作联系人:刘文凯  朱旭飞
联系电话:0451-5364252753621695
邮箱:xxzxbg2016@163.com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