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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长青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简述

 

  

1、简介

北安市长青污水处理工程由黑龙江北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建设在黑龙江省北安市经济开发区,本项目投资6416.39万元。污水处理量近期1.0m3/d,规划远期3.0m3/d,总占地50451m2,其中近期工程占地21172m2,预留远期用地29279m2

20167月哈尔滨工业大学完成了《北安市长青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书的编制。201688日,黑河市环境保护局以黑市环审[201619号文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179月开始建设,20182月开始运行,目前运行情况良好。

黑龙江省哈尔滨华誉检测有限公司受黑龙江北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于2018524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勘察,在对工程现场勘察和资料调研的基础上,编写了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18745日连续两日对北安市长青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根据现场调查和监测结果,编制了验收报告,2018728日进行了自主验收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指导意见报告已修改完毕。

2、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该项目污染源有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

大气污染来源主要是预处理间、污泥脱水间及水解酸化池、厌氧池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带有刺激性气味的臭味的废气(主要是氨和硫化氢)。在预处理间和污泥脱水间采用高能光量子气体净化系统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NH3H2S排放速率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源为水解酸化池、厌氧池中产生的恶臭。设置大气防护距离100m

污水源主要来自于园区工业废水,园区综合生活污水。污水处理采用水解酸化+A2/O+混凝沉淀+滤布滤池+紫外消毒组合工艺处理,污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二号排水沟后,最终汇入乌裕尔河。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为防止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工程分三个防渗区域,分别为重点、一般、简单防渗区,建立地下水监测系统。

噪声源主要是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控制对策主要考虑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因为控制声源是降低噪声的最根本和最有效的方法,其主要方法是通过减少或避免运动部件的冲击和碰撞;提高运动部件的平衡精度等。另外,在噪声传播途径上进行吸收、阻隔等治理。

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来源主要有生活垃圾、沉砂池废物、格栅截留物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泥排入贮存池进行消化,经消化后利用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将含水率降低至80%,项目投产运行后,及时开展污泥的危废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合理处置污泥,如鉴定为危废,则交由哈尔滨国环医疗固废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若鉴定为一般固废,则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北安向前污水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置。

3、结论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点的氨的监测值0.039~0.152之间,硫化氢的监测值为未检出,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

废水验收监测期间,监测出水的pH6.81~7.12之间,化学需氧量在35~45之间,氨氮在1.08~2.15之间,总氮在8.18~12.8之间,总磷在0.25~0.43之间,五日生化需氧量在8.8~9.8之间,因此废水中出水水质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点昼间监测值在dBA55.2~61.7之间、夜间监测值在dBA39.8~43.1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一般固废由北安市环卫部位统一清运到垃圾处理场处置;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经脱水干化后须污泥委托哈尔滨国环医疗固废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处置。

北安长青污水厂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意见-自主验收

  北安验收报告-1

         北安验收报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