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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通北镇污水处理厂

应急预案公示告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有效防范企业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强化事件管理责任,明确事件处理中各级人员的职责,最大限度的控制事件的扩大和蔓延,减少员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的损失,预防、控制、减轻本厂区的环境风险,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具体阐述了预案的使用范围、工作原则、应急响应分级,明确了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报、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等要求。

本预案于2019916日经专家组审查通过,并在黑河市北安生态环境局备案。现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示时间:2019925日至201910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汪明    联系电话:1884625552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批准单位:北安市长青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附件1、应急预案01

       应急预案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