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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粪便无害化处理厂环保信息公示

一、基本信息情况

单位名称:哈尔滨市粪便无害化处理厂

    址: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百菜村高家店

主管部门: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

占地面积:20881m2

建筑面积:10284.23m2

总 投 资:9361.69万元

处理规模:500/

环保情况:2011年1月环评批复,2011年8月施工, 201210月建成,201512月环保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

二、环境信息

1、进入哈尔滨市粪便无害化处理厂的粪便指标

进厂粪便指标表

编号

污染物质

粪便指标

单位

1

CODCr

15000

mg/l

2

BOD5

8000

mg/l

3

SS

10000

mg/l

4

氨氮

150

mg/l

5

总氮

500

mg/l

6

总磷

100

mg/l


2、粪便处理厂的出水水质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排放标准。


编号

污染物质

粪便厂出水水质

单位

1

CODCr

100

mg/l

2

BOD5

20

mg/l

3

SS

70

mg/l

4

氨氮

15

mg/l

3、中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GB/T18920-2002)城市杂用水水质。

4、声环境: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2类标准要求。

5、大气环境: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沼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要求;臭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出,监测期间臭气排气筒及厂界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监测频次:每月监测1次,无超标情况。

6、固体废物影响

粪便处理产生的固体杂物、粪渣及生活垃圾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置。污泥送至黑龙江达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资源利用。

  三、防治污染物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

哈尔滨市粪便无害化处理厂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百菜村高家店。项目占地面积20881m2,建筑面积10284.23m2,采取“预处理+囊式厌氧池”处理工艺;主要建设内容:预处理间及污泥脱水间、囊式厌氧消化池、1#2#配水井、生物池及MBR池、鼓风机房及10kV变配电站、深度处理间、清水池,建设一台2t/h燃煤蒸汽锅炉及一台2t/h沼气蒸汽锅炉,未建管理用房及食堂。项目实际总投资为9361.69万元。20111月,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批复了《关于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粪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哈环审表[2011]6号)。工程201212月建成,201512月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目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中。





哈尔滨市粪便无害化处理厂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

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机制,快速,科学地进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迅速,有效的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全面控制和消除水、大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保障群众身心健康,确保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案。

二、工作原则

2.1 预防为主。通过宣传教育,增强职工防范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意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我场各类污染源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实时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2 全面覆盖。对厂区内大气、水体、固废等各环境要素全面覆盖,全面监控,以保证环境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

2.3 突出重点。重点区域内的污染源实施重点监控。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四、 适用范围

凡属我场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的控制和处置行为,除放射性事故外,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

4.1 因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风险事故。

4.2 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害物品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环境风险事故。

4.3 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

4.4 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它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

4.5 其它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

五、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哈尔滨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以下简称粪便场)粪便场设应急处置办公室,由场长及生产负责人组成。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组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邦发、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想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5.1 指挥机构

5.1.1 专项指挥组:组建一个针对环境污染事故的专项指挥机构。

5.1.2现场指挥组:机构内含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工作。

组长:厂长;

副组长:生产负责人;

成员:班组长及运行人员。

5.2 指挥机构职责

厂长职责: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生产负责人责任: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故的预测、预警、监测工作;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人员进行有关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收集突发环境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适时分析,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5.3成员分工

组长:组织指挥厂区的应急救援。

副组长: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负责现场医疗事故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工作。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现场及有害物资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其他人员: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稳定,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六、预测、预警

对已确定的危险目标,根据其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各种预防措施必须建立责任制,落实到个人,一旦发生情况时,尽力降低危害的程度。

在得知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后,生产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采取措施努力控制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继续扩大,对突发环境事故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并把初步认定的情况及时上报。

七、报告方式与类型

7.1 通常有口头报告、电话、书面报告等。

7.2 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在发现和得知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后上报、通常采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和数量、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通常通过书面报告,视突发环境风险事故进展情况可一次或多次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突发环境风险事故有关确切数据、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危害程度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措施效果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通常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风险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处理完毕后立即报送。

八、 响应程序与协调内容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生产主要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

2)紧急调配粪便场应急处置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参加救援抢救的每个人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拍照、纤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8.1 生产运行异常事故

8.1.1 水质故障

1)发现进水水质超出进水设计标准时,立即向环保部门汇报;立即对进水水质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化验数据对相关工艺进行及时调整,确保不对污水处理系统造成大的危害。

8.1.2 突发暴雨

1)暴雨到来前,现场员工应关好门窗,检查室内的悬挂物、固定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外出巡视,必须注意个人安全,注意防滑,需要有人配合时两人或三人一起协作操作。

8.1.3 粪便量严重超过工艺系统设计处理能力(500m3/d)时,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取样化验COD。同时向有关环保部门反应情况,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工艺调整。

8.1.4 突然停电

1)将现场设备退出运行状态。

2)来电后,按操作规程即刻开启设备,恢复运行。

8.1.5 应急处理原则

1)及时控制进入工艺系统的超标、超负荷粪便量对工艺系统的影响;

2)加强运行控制,保证运行正常;

3)加强设备运行维护。

8.1.6 事故预防措施

1)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加强巡视。

2)及时合理的调节运行工况,。

3)加强设备和工艺运行管理,认真做好设备、管道、阀门及闸门的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阀门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8.1.7 紧急事故的处理流程与方式:

1)发现事故后,当班人员立即向现场指挥组组长和副组长汇报,并在事故过程中随时保持与专项指挥部的联系。

2)指挥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环保等相关部门汇报,并在事故处理工程中随时保持与相关部门的联系。

3)当班人员排查造成事故的原因,并进行应急处理。

8.1.8事故后的恢复和从新进入

由事故应急预案指挥组宣布应急预案结束,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8.2火灾应急响应步骤:

8.2.1 立即报警:当接到发生火灾信息时,应确定火灾的类型和大小,并立即报告防火指挥系统。防火指挥系统启动紧急预案,指挥组要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便于及时扑救处置火灾事故。

8.2.2 组织扑救火灾:当场内发生火灾时,应及时报警,并要立即组织现场消防队员和职工进行扑救火灾,消防队员选择相应器材进行扑救,扑救时要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派人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栓,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点物资及重要设备器具,充分利用场区现场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

A.灭火组:在火灾初期阶段使用灭火器、室外消防栓进行火灾扑救。

B.疏散组:根据情况确定疏散,逃生通道,指挥撤离,并维持秩序和清点人数。

C.救护组:根据伤亡情况确定急救措施,立即与“120”急救中心联系,并协助专业医务人员进行伤员救护。

D.保卫组:做好现场保护工作,设立警示牌,防止二次火险。

8.2.3 人员疏散:人员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也是最彻底的应急响应。在现场平面布置图上绘制疏散通道,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人员可按图示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

8.2.4 协助武警消防队灭火:联络组拨打“119”、“120”求救,并派人到路口接应。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应急小组成员要简要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协助消防队员灭火,听从专业消防队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8.2.5 现场保护:当火灾发生时和扑灭后,指挥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事故原因和对责任人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以及其它有效措施,使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8.2.6 火灾事故调查处置:按照相关部门对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的规定,火灾发生情况要及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事故过后分析其原因,编写调查报告,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负责对预案进行评价并修改预案。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火灾发生情况报告。

九、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相关标准,易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单位领导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火灾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单位领导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十、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应及时修改预案。